一天之內,4股遭證監會立案。8月9日晚間,任子行(300311)、中青寶、同德化工、沈陽化工相繼披露公告稱,因涉嫌信息披露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這也讓上述公司8月12日的股價表現迎考。經同花順iFinD統計,伴隨著4股被立案,年內被證監會立案個股已達52只,其中,超九成被立案調查均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從業績上看,52股中有33股2023年凈利虧損,其中5股虧損超15億元。
4股股價迎考
單日內4股遭證監會立案,全部系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
其中,中青寶披露公告稱,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張云霞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張云霞進行立案。目前,公司各項生產經營活動均正常開展。
任子行也表示,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經公司自查,本次立案的原因主要系公司自查發現全資子公司北京亞鴻世紀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相關年度存在多計資產、多計收入、多計利潤等情況,公司已進行積極整改,對相關年度財務報表進行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并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相關審計報告。
另外,同德化工、沈陽化工均表示,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在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將積極配合證監會的調查工作。
同德化工還于近日收到山西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關于對張烘、鄔慶文、張云升、張寧采取監管談話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根據山西證監局披露的內容,2023年8月30日,同德化工與廣東宏大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宏大”)簽訂《關于轉讓清水河縣同蒙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的框架協議》,約定公司擬以2億元向廣東宏大轉讓子公司清水河縣同蒙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同蒙化工”)100%股權,并于同日將同蒙化工100%股權質押給廣東宏大,收取廣東宏大1.2億元保證金。公司未召開董事會對該事項進行事前審議,且未及時披露。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向廣東宏大發出《協議終止通知函》,通知廣東宏大解除上述框架協議,未及時披露該進展情況。
遭立案消息披露后,任子行、中青寶、同德化工、沈陽化工4股投資者“炸鍋”,公司8月12日股價表現也引發市場關注。截至8月9日最新收盤日,任子行、中青寶、同德化工、沈陽化工股價分別報3.97元/股、12.26元/股、4.94元/股、3.04元/股。
49股栽在信披上
經同花順iFinD統計,伴隨著4股被立案,年內被證監會立案的個股已達52只。
值得注意的是,52股中,超九成個股被立案調查是因涉嫌信息披露違規,包括ST金一、廣匯物流、聯泰環保、智云股份等49股,僅中信證券、東吳證券、海通證券3股不包含在內。
天使投資人郭濤告訴北京商報記者,信息披露違規會嚴重損害中小投資者的利益。首先,這會導致信息不對稱問題加劇,使得中小投資者在缺乏關鍵信息的情況下做出投資決策,增加了投資風險。其次,信息披露違規會破壞市場公平性,削弱投資者對市場的信心。長期而言,這種行為可能導致投資者遠離市場,影響市場的流動性和效率。
中國企業資本聯盟副理事長柏文喜則認為,多家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違規被證監會立案,反映了監管機構對于信息披露的嚴格要求和對上市公司合規性的關注,“信息披露是資本市場的基礎,如果上市公司不能準確、及時地披露重要信息,會誤導投資者,破壞市場的公平和效率”。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52股中,有9股已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分別為正平股份、中信證券、海通證券、鼎信通訊、奧康國際、ST中泰、ST金一、普利制藥、ST盛屯。另外,52股中有20股系ST股,占比近四成。被立案的公司中,有8股還涉及公司實控人、高管等被立案,包括奧康國際、中青寶、觀典防務、聯泰環保、同輝信息、正平股份、ST愛康、*ST超華。
5股虧損超15億元
被立案的個股中,超六成個股業績表現不佳,2023年凈利處于虧損狀態。
經同花順iFinD統計,52股中有33股2023年凈利虧損,其中26股虧損過億,5股虧損超15億元,分別為ST中泰、*ST文投、ST旭電、東方集團、ST高鴻。具體看來,虧損金額最大的為ST中泰。財報顯示,2023年,公司實現歸屬凈利潤約為-28.65億元。2024年一季度,公司繼續虧損,實現歸屬凈利潤約為-1.77億元。根據業績預告,公司預計2024年上半年實現歸屬凈利潤虧損約2.3億—2.8億元。
據了解,ST中泰系氯堿行業龍頭企業,擁有氯堿化工和粘膠紡織產業兩大主業,主營聚氯乙烯樹脂(PVC)、離子膜燒堿、粘膠纖維、粘膠紗四大產品,配套熱電、蘭炭、電石、電石渣制水泥等循環經濟產業鏈。
另外,也有17股在2023年實現盈利,其中10股實現歸屬凈利潤過億,3股實現歸屬凈利潤超10億元,分別為中信證券、東吳證券、海通證券,2023年,3股實現歸屬凈利潤分別約為197.21億元、20.02億元、10.08億元。
郭濤指出,企業面臨經濟壓力時,可能會試圖通過不正當手段來改善表象或延遲問題的曝光,從而避免股價下跌和投資者信心喪失。業績不佳的企業可能更有動機操縱財務報表或隱瞞不利信息,以吸引投資者和資金。因此,監管機構需要對這些企業進行更嚴格的監督,確保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和透明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權益。
柏文喜同樣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如果一家企業業績不佳,它可能會面臨資金緊張、管理困難等問題,這些問題可能會影響其合規管理的有效實施,從而增加了其違規披露信息的可能性。同時,業績不佳的企業也可能面臨更大的壓力,需要盡快改善業績以挽回投資者的信心。
北京商報記者 馬換換 冉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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